一、評標情況
標段(包)[001]鄭州新鄭國際機場飛行區誤滑風險整改項目:
1、中標候選人基本情況
中標候選人第1名:廣東場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投標報價:81.201071萬元,質量:國家及行業質量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期/交貨期/服務期:180天;
中標候選人第2名:遼寧天合空港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報價:83.321256萬元,質量:國家及行業質量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期/交貨期/服務期:180天;
中標候選人第3名: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投標報價:82.872013萬元,質量:國家及行業質量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期/交貨期/服務期:180天;
2、中標候選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承諾的項目負責人情況
中標候選人(廣東場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負責人:蔣以文;證書名稱: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證書編號:粵1122016201612708;
中標候選人(遼寧天合空港建設有限公司)的項目負責人:盛丹;證書名稱: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證書編號:遼1212022202300651;
中標候選人(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項目負責人:潘菲;證書名稱: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證書編號:粵1462013201300942;
3、中標候選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中標候選人(廣東場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資格能力條件: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中標候選人(遼寧天合空港建設有限公司)的資格能力條件: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中標候選人(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資格能力條件: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情況
中標候選人(廣東場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評標情況: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中標候選人(遼寧天合空港建設有限公司)的評標情況: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中標候選人(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評標情況: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二、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及第六十條規定。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三、其他
中標候選人第1名:廣東場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期:合同簽訂后180日歷天內,完成標記牌安裝調試工作,測試后符合投入試運條件。
中標候選人第2名:遼寧天合空港建設有限公司,工期:合同簽訂后180日歷天內,完成標記牌安裝調試工作,測試后符合投入試運條件。
中標候選人第3名: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工期:180日歷天。
四、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五、聯系方式
招標人: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新鄭國際機場
聯系人:陳先生
電話:037158517527
電子郵件:blgjtgc@163.com
招標代理機構:陜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區唐延路3號唐延國際中心AB座8層
聯系人:王倩、佘冰霞、代沙沙、李瑩
電話:029-88347940-8033
電子郵件:wangqian80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