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名稱:范縣公安局原子印章服務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范采磋商-2025-37。
三、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四、評審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五、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六、成交情況: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址 | 成交金額(元/套) | 備注信息 |
E4109005080D04456001001 | 范縣行政區域內新開辦企業刻制首套四枚原子印章(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服務項目 | 范縣原子印章制作中心 | 范縣新區人民大道南段路西 | 320元/套 | 評審價格:320元/套(0.0320萬元/套) |
E4109005080D04456001002 | 范縣行政區域內新開辦企業刻制首套四枚原子印章(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服務項目 | 永城市興惠刻章有限公司 |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東城區文昌街與和諧路交叉口西 50米路北20號 | 386元/套 | 評審價格:386元/套(0.0386萬元/套) |
合計成交金額:約700000元(最后以實際套數為準)
七、采購小組成員名單:鄭擁軍、亓傳偉、王全超(采購人代表)。
八、成交代理服務費:
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豫招協[2023]002號文《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指導意見》規定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第一標包4882.00元,第二標包5888.00元。
九、成交公示發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濮陽市政府采購網》和《濮陽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www.pysggzy.cn/)上發布。
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2025年11月03日)。
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質疑投訴辦法》相關規定,以書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質疑函原件(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及相關證明材料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逾期將不再受理。
十、聯系方式:
1、采購人:范縣公安局
聯系人:何洪濤
聯系電話:13461667999
地址:范縣新區板橋東路
2、代理機構:河南鴻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郭曉麗
聯系電話:15639377517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桐柏路街道望湖花園14號樓1單元904
發布人:河南鴻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5年10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