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基本情況 |
| 1、采購項目編號:虞財采競-2025-46 |
| 2、采購項目名稱:虞城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虞城縣2025年普通國省道穿村過鎮平交路口治理項目 |
| 3、公告類型:廢標公告 |
| 4、采購公告發布日期及原公告發布媒介: |
| 發布日期 | 發布媒介 | 標段 | | 2025-09-22 | 《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商丘市政府采購網》、《商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虞城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虞城縣2025年普通國省道穿村過鎮平交路口治理項目第一標段(包) | |
| 5、開標日期: |
| 標段 | 日期 | | 虞城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虞城縣2025年普通國省道穿村過鎮平交路口治理項目第一標段(包) | 2025-09-28 09:00:00 | |
| 二、廢標(終止)原因 |
公告發布后,河南新時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9 日收到河南豫商建工有限公司提交的質疑函,質疑內容為: 河南豫商建工有限公司因具有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書、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承諾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承諾書未上傳主體信息庫被判定談判無效,該判定存在適用依據錯誤、違反地方專項規范、程序不當三重問題,直接導致合格供應商被排除,損害了政府采購活動的公平性、合規性與競爭性。 并于 2025年10月11日9 時0分在商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原評審委員會對質疑內容進行答復。 答復結論為: 1 、判定質疑成立,撤銷河南豫商建工有限公司談判無效的判定結果。 2 、因為該項目屬于競爭性談判,成交標準比照最低評標價法,即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但是二次談判報價結果已經公示,如果重啟評審環節繼續進行該項目的評審,違背了政府采購活動的公平性、合規性與競爭性。因此建議重新組織競爭性談判。 以上情況已書面報告虞城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并經同意后,現申請結果變更。 |
| 三、其他補充事宜 |
本項目結果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各有關當事人如對該項目結果公告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向采購人或采購采購代理機構提交質疑函(加蓋單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簽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質疑函將不予受理。若回復不滿意的,按有關規定向相關監督部門投訴。 |
|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 1. 采購人信息 |
| 名稱:虞城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
| 地址:河南省虞城縣城郊鄉廬山路北側 |
| 聯系人:賈女士 |
| 聯系方式:0370-4160618 |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
| 名稱:河南新時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農業路東16號省匯中心A座15A01 |
| 聯系人:邵女士 |
| 聯系方式:17530260975 |
| 3.項目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邵女士 |
| 聯系方式:17530260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