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人員要求 3.2.1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提供勞動合同及本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近六個月以來),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出具承諾,格式自擬); 3.3財務要求 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部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4信譽要求 3.4.1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在本項目開標后評審結束前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委托代理人信用記錄;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企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并告知評標委員會查詢結果,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在本項目評審結束之后,網站信息發生的任何變更均不再作為評審依據。投標人自行提供的與網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將同招標文件等資料一同歸檔保存。 3.5其他要求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