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 : 伊自然資公【2025】1號)
\n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礦業權出讓交易實施細則的通知》(豫自然資規〔2023〕1號)和《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轉發《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洛自然資辦〔2024〕5號)等相關規定,伊川縣自然資源局委托萬安建設發展河南有限公司以招標方式公開出讓河南省伊川縣城區北部羅村地熱普查,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n一、出讓人
\n名稱:伊川縣自然資源局
\n場所:河南省伊川縣鶴鳴路103號
\n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n名稱: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n場所:鄭州市經二路12號
\n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n項目名稱:河南省伊川縣城區北部羅村地熱普查出讓
\n勘查礦種:地熱
\n地理位置:伊川縣河濱街道羅村北
\n面積:25.7418km2;拐點范圍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
\n\n\n \n \n | \n 序號 \n | \n \n 經度 \n | \n \n 緯度 \n | \n
\n \n | \n 1 \n | \n \n 112.2608329 \n | \n \n 34.3213977 \n | \n
\n \n | \n 2 \n | \n \n 112.2734021 \n | \n \n 34.3212954 \n | \n
\n \n | \n 3 \n | \n \n 112.2728812 \n | \n \n 34.2720191 \n | \n
\n \n | \n 4 \n | \n \n 112.2650589 \n | \n \n 34.2603559 \n | \n
\n \n | \n 5 \n | \n \n 112.2607335 \n | \n \n 34.2615234 \n | \n
\n \n | \n 6 \n | \n \n 112.2513730 \n | \n \n 34.2643513 \n | \n
\n \n | \n 7 \n | \n \n 112.2554333 \n | \n \n 34.2713152 \n | \n
\n \n | \n 8 \n | \n \n 0 \n | \n \n 0 \n | \n
\n \n
\n\n
\n勘查工作程度:草根階段
\n勘查投入要求:每年勘查投入不得低于最低標準
\n擬出讓年限:5年
\n起始價:128.709萬元
\n出讓收益率:%
\n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要求
\n(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n(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n(三)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點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n(四)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n(五)投標人須具備與勘查相匹配的資金實力,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n(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電話、口頭等方式報名;
\n以上投標人資格條件,如與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以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準。
\n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n出讓方式:公開招標
\n開標時間:2025年05月23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n地點: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遠程開標室(一)-2,鄭州市經二路12號
\n六、獲取招標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n獲取招標文件的途徑:方式: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憑企業身份認證鎖(CA密鑰)按網上提示下載投標項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標文件及資料,具體辦理事宜請查詢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共服務-辦事指南的《新交易平臺使用手冊(培訓資料)》,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場主體專區”)。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其投標將被拒絕。獲取招標文件后,投標人請到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共服務?下載專區欄目下載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安裝包和簽章軟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裝后的最新版本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電子投標文件。
\n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5-04-22---2025-05-21
\n申請報名方式:方式: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憑企業身份認證鎖(CA密鑰)按網上提示下載投標項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標文件及資料,具體辦理事宜請查詢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共服務-辦事指南的《新交易平臺使用手冊(培訓資料)》,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場主體專區”)。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其投標將被拒絕。獲取招標文件后,投標人請到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共服務?下載專區欄目下載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安裝包和簽章軟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裝后的最新版本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電子投標文件。
\n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n本次招標出讓的探礦權,以公開招標方式出讓。河南省伊川縣城區北部羅村地熱普查出讓按照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組織招標投標活動,綜合擇優確定中標人,詳細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探礦權交易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應當中止探礦權交易的,交易行為中止;探礦權交易過程中,出讓人提出終止交易或因不可抗力應當終止探礦權交易的,交易行為終止。
\n八、風險提示
\n(一)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現有地質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塊的勘查前景、資源量、資源品質等的保證。因掌握地質信息、資料量和對成礦規律認識程度的差異、存在民采老硐以及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等情況導致找礦結果的不確定性,投標人自愿參與投標即視為已經充分了解、認可,并自愿承擔投資風險。
\n(二)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的,探礦權的出讓人和投標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因各類規劃、產業政策等準入條件的限制,導致投標人不能轉采等其他不利情形發生的,投標人自擔風險。
\n(三)本次招標不組織現場踏勘,投標人可自行現場踏勘。參與投標即視為投標人對出讓區塊地理情況、地表附著物等現狀及相關地質情況、招標文件有充分了解并認可。
\n(四)投標人必須通過CA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投標人操作或授權操作。投標人應自備能滿足交易中心網上交易系統要求的計算機軟、硬件和網絡,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n(五)投標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推進綠色勘查,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
\n(六)投標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設施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投標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水利設施、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林地、草原、文物保護、水源保護區等相關規定,做好相關避讓工作,并按要求施工。部分區塊范圍內存在構筑物、建筑物、廠房設施、地質災害點、水庫、風機、光伏板、高壓線走廊等設施,投標人應充分知悉相關情況,投標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自行協商處理。
\n(七)勘查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投標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勘查開采過程中應遵循合理和集約節約用地的原則,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規定辦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續。需臨時使用土地的,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使用期滿后及時復墾并恢復原狀。投標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n(八)投標人應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及要求編制勘查實施方案,及時投入開展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成果,推進完成探轉采工作,不得“圈而不探”,出讓階段為普查的,5年內要達到詳查,出讓階段為詳查及以上的,5年內要達到勘探。
\n(九)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n(十)投標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n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n1.時間: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5月21日;
\n2.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之前,應認真閱讀招標出讓公告及相關資料,仔細了解礦產資源管理的政策法規和伊川產業發展、礦山整合等相關政策。投標人對擬出讓探礦權有異議的,可以通過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向出讓人、行政監督部門提出在線質疑(異議)、投訴。
\n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n(一)投標人存在《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列明的失信行為的,不得參與投標。
\n(二)投標人如在本次出讓活動中以抬高報價為由向其他投標人勒索財物的,一經查實,其行為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名單。
\n(三)通過“信用中國”等網站查詢投標人信用信息,對投標人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如發現投標人存在失信行為的,將取消其投標人資格。
\n(四)中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投標結果無效,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行為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名單。
\n1.逾期或拒絕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書》的;
\n2.不按約定足額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的;
\n3.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的;
\n4.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手段中標的;
\n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失信行為。
\n十一、其他內容
\n(一)中標人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后,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印發〈河南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豫財環資〔2024〕53號)文件規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
\n逾期未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的,視為自行放棄探礦權,探礦權另行出讓。本次交易中標價僅為探礦出讓收益,其他費用按有關規定由中標人按相關標準另行支付。
\n(二)本項目采用招標方式公開出讓,投標報價低于招標出讓起始價的投標無效。投標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關規定停止招標或者重新組織或者選擇其他方式交易。
\n(三)本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中標人應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中標人按《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相關要求,一次性繳納本次招標確定的中標價;轉采礦權后,每年按照《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財綜〔2023〕10號)規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
\n(四)公告如有變更,出讓人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
\n本公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伊川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n\n
\n
\n
\n
\n2025年04月21日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