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條件
本項目采購人為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航空器噪聲監測系統項目設計進行國內競爭性磋商。
二、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項目名稱: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航空器噪聲監測系統項目設計。
2.2 建設地點:鄭州新鄭國際機場
2.3 建設規模:在鄭州機場周邊設置15個航空器噪聲監測終端(13 個固定式、2 個移動式),配套部署系統運行所需軟硬件設備,建立與其它應用系統對接的數據服務接口,構建一套完整的航空器噪聲監測系統。
2.4 采購范圍:依據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要求,結合可研批復內容,開展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航空器噪聲監測系統項目設計工作,做好項目評審、招標、現場技術服務等配合工作,協助采購人完成項目驗收等工作。
2.5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等要求,順利通過相關審批。
2.6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文件,以及滿足后續招標要求的技術規格書。
2.7 最高限價:21萬元(含稅),綜合固定費率為1.6%。
三、資格要求
3.1 本次競爭性磋商要求供應商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須滿足下列任一資質要求:
①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甲級資質”,需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民航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需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③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需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2)投標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至少一項國內民用運輸機場航空器噪聲監測系統設計業績,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
(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應為投標單位正式在職員工,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證明,同時至少具有一項民用運輸機場航空器噪聲監測系統設計業績,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
(4)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報表)。
3.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活動。
3.3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目前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查封、扣押、凍結或破產狀態;沒有處于投標資格被取消或暫停狀態;供應商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不存在重大違法記錄行為;沒有發生串標或嚴重違約問題,未被列入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且在禁入期(提供承諾函)。
3.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不允許轉包、分包。
四、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4月 21 日至2025年4月 28 日16:00(北京時間)(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將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發送至郵箱blgjtgc@163.com以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提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4.2 需上傳報名資料掃描件:
4.2.1 營業執照;
4.2.2 法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五、發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機場集團招標采購系統》上發布。
六、聯系方式
采購人: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新鄭國際機場
郵 編:451161
聯系人:肖女士
電 話:0371-58516750
七、監督與投訴
監督單位: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審計部
監督電話:0371-58516820
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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