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競價公告
承運業務公告
競價單編號:NCYD-414152-202312-215
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就 山西省,長治市,城區雄山二礦、辛呈煤業到 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承運業務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運業務類型:國內承運
2. 運輸方式:汽運
3. 幣種:人民幣
4. 承/倒運數量:10,000
5. 發貨地:山西省,長治市,城區雄山二礦、辛呈煤業
6. 到貨地: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7. 報價單位:元/噸
8. 交貨日期:2024-01-01 至 2024-03-31
9. 運距:120
二、交易平臺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燃料電子交易平臺(http://www.dtrlcg.com/)
三、時間安排
1. 競價模式:二次報價
2. 第一次報價截止時間:2023-12-28 12:13:14
3. 第二次報價截止時間:依據第二次報價實際開始時間,詳情請關注系統提示。
四、競價主要條款
汽 運 煤 承 運 合 同
合同編號:
委托方(甲方): 簽訂地點:河南林州
承運方(乙方): 簽訂時間: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達成以下條款:
一、交貨地點、供煤地點、品種、質量、數量
| 交貨地點 | 發貨地 | 品種規格 | 質量標準 | 數量(噸) |
| 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場 | 雄山二礦、辛呈礦 | 混煤 | Qnet,ar≥礦方化驗熱值-300千卡/千克 | |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Qnet,ar ≥礦方化驗熱值-300千卡/千克。
三、計價方式:
1.費用承擔:本合同作為煤炭購銷合同(合同編號: )的附件,乙方負責承運長治市上黨區五匯萬融煤炭銷售有限公司雄山二礦、辛呈礦混煤,在貨物交付甲方前,有關本合同項下煤炭的一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貨物交付甲方后,有關煤炭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負責協調煤礦裝車。
2.運費結算價:Qnet,ar ≥礦方化驗熱值-300千卡/千克時,運費結算價為中標價元/噸為基準, Qnet,ar<礦方化驗熱值-300千卡/千克時,每降低1千卡/千克,運費結算價按對應的價格下調0.03元/噸。以上考核金額從運費結算金額中扣除。乙方承運實際數量高于合同數量時超出部分仍按照本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四、運費結算方法:
甲方以入廠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加權平均熱值)作為承運結算依據;烀喝康綇S驗收合格及票據齊全后,以銀行現匯或承兌匯票開始支付運費,一票制結算,全稅額稅率為9%。
運費結算單價=中標價元/噸-熱值考核
1.虧噸計算公式:
運費結算金額=實收數量×運費結算單價-虧噸數量×煤價
實收數量:合同周期內實際到廠煤量-扣噸煤量
虧噸數量:合同周期內礦發數量-合同周期內實收數量
2.盈噸計算公式:運費結算金額=礦發數量×運費結算單價
五、質量協議:
1.虧噸時數量以甲方入廠計量為結算依據,扣噸、煤量按照《入廠煤異常驗收管理辦法》中約定執行;盈噸時數量以礦發量計量為結算依據。
2.以甲方化驗熱值為結算依據(甲方計量衡應符合國家精度檢驗要求且按照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經申請同意后乙方有權對甲方采制進行全過程跟蹤。若對化驗結果有異議,乙方需于甲方化驗報告出具之日起五日內提出書面報告,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第三方裁決;若在限定期內不提出異議,以甲方化驗結果為準,其它條款仍按照煤炭買賣合同執行(編號: )。
六、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煤炭所有權歸委托方所有,在貨物交付甲方之前,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乙方承擔。在貨物交付甲方后起,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2.保證金:乙方參與競價時,在二次報價截止前交付金額1萬元競價保證金,否則開標后視為無效報價,二次報價截止后中標單位2個工作內繳納5萬元履約保證金,否則視為放棄合同。合同期內乙方履行完合同后,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競價保證金。乙方如未提出申請,履約保證金、競價保證金自動進入下一競價周期。乙方因極端天氣或者發生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履約保證金、競價保證金全部無息退還。乙方未提供履約保證金、競價保證金的,甲方有權不予簽訂合同。
3.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時之內啟動發運,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合同,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取消3個月競價資格;若因極端天氣或者發生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另行協商,與本合同爭議解決條款不沖突。
七、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執行煤炭運輸過程中,如出現商業糾紛且雙方協商未果后,須向甲方所在地安陽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八、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確保原煤運輸安全,如出現運輸途中丟失、摻假、注水、異常虧噸等現象,按照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入廠煤異常驗收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2.乙方運煤車輛司乘人員應妥善保管相關運輸票據,因乙方票據丟失、票據不符等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相關人員及運煤車輛在承運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應提前向甲方預報煤車類型、車數、供煤數量、裝煤地點等相關信息,以便甲方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監裝、接卸工作。聯系人:宋辰,電話:0372-6168305。
5.乙方按照甲方的調運計劃組織煤源、裝車、發運;若煤種、煤質發生改變,甲方有權拒絕接卸,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車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監裝。
6.乙方承諾按照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供應須知》、《汽運煤車輛進出廠管理制度》、《入廠煤異常驗收管理辦法》、《煤質糾紛管理辦法》、《安全協議書》等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7.乙方運輸車輛需采用國五及以上燃氣、燃油機動車或新能源車運輸(若地方環保要求高于此標準參照地方環保要求執行);不得使用國四及以下燃油燃氣貨車運輸,未達到以上要求的甲方有權利禁止乙方車輛入廠。
8.如煤炭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可根據市場變化情況, 協商調整合同價格及履行數量。
九、執行時間: (執行日期以礦發日期為準)。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 運 方(乙方) 承運方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納稅人登記號: 郵政編碼: | 委 托 方(甲方) 委托方名稱(章):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0372-6168210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賬號:41001540210050201875 納稅人登記號 : 914105816700588774 郵政編碼:456561 |
五、聯系方式
1. 采購執行單位:大唐林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2. 聯系人:宋辰
3. 聯系電話:
六、備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