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CG2025021300377
采購商: 重慶卡貝樂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5-02-14 10:58:59
項目狀態(tài):進行中
項目簽章使用規(guī)則:盤外供應商報價必須使用項目簽章
項目說明:
項目說明:1.該批物資應逐項報出單價、品牌、貨期等內容(報價含稅) 2.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包裝要求及費用承擔:快遞、適合產品運輸及長期保存的包裝物均由乙方承擔費用;交貨地點:重慶市長壽區(qū)輕化路6號(原川染廠內)3.交貨時間:我方要求2025年3月10日前到貨。(如不能按時交貨,請說明交貨期)。供貨方承諾的交貨時間,將作為延期交貨罰款的依據(以“隆道云”發(fā)布短信通知時間起計算交貨期)。4.付款方式:銀行電匯或銀行承兌(單筆合同金額超5萬使用銀行承兌支付)5.付款條件:5.1、(合同金額小于1萬元)貨到驗收合格,并收到乙方開具13%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支付全部貨款。5.2、(合同金額大于等于1萬元)貨到驗收合格,并收到乙方開具13%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支付全部貨款的90%;質保期滿后支付全部貨款的10%(低耗品除外)。6.質保期為:貨物質量保證期為到貨驗收合格12個月(低耗品除外)。7.質量保證:供貨單位交付的貨物應為約定品牌制造商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性能成熟的產品。對所供產品數量、質量承擔完全責任,在質保期內負責免費售后維護。如因質量問題,供貨單位不但負責包換外,還應向買方賠償問題產品價款金額十倍違約金。(注:該違約金為懲罰性違約金)8.資料交付:廠家的合格證或出廠檢驗報告(如果合同貨物為進口產品,必須提供原產地證明、報關單等進口產品證明文件)。9.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執(zhí)行10.我司會根據品牌、單價、貨期、供應商信譽等進行綜合評比,不保證全部供貨,不保證低價中選。11.如商務條款有偏離,請在報價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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