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貨地址:按照實際發送訂單的交貨地點交貨
二、保證金額度:0.0元
三、商務條款:1、競價簡介:機械類--煉鋼-備件-石灰振動篩-公開采購
2、報價要求:1、價格請報需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不含稅價格(含運雜費、包裝費和保險費)。 2、報價范圍:詳見發詢附件上傳圖紙或代碼中附帶圖紙。我方提供的圖紙為報價圖,報價前必須與現場聯系人對供貨范圍、材質等進行再次確認。 3、原則上開標后不再接受報價更改說明,除非是失誤性的錯誤,例如小數點錯位、輸入性錯誤、從EPS端上傳至PSCS端的報價與系統中的報價不符等,允許修正后進入評標程序。 4、公開采購的內容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報價方如有任何變化請在報價前說明。 5、溯源要求:報價請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產地,上級供應商,據此作為入庫驗收、溯源的依據,原制造商、上級供應商必須填寫全稱;報價時供應商應保證填寫的制造商、產地、上級供應商等信息真實有效,一經發現虛假情況,需方保留追溯的權力;報價時,對于長期存放的庫存品、超過或即將過質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應注明。
3、合同執行周期:
4、交貨期要求:按照實際發送訂單的交貨期交貨
5、驗收要求:1、按照采購清單與技術協議規定的要求驗收。 2、交貨時,供應商需提供合格證、產品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外購件需提供原產地證明及實際制造商證明; 3、數量驗收:需方在收到貨物5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除另有約定外,數量驗收以需方計量結果為準。發生數量異議需方在收貨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信息以書面形式通報供方。 4、質量驗收:按照圖紙尺寸及技術協議驗收。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貨物首次使用起1年內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質量異議,但最長不得超過貨物交付起2年。 5、包裝要求:木箱包裝(包裝箱必須能確保安全吊運),嘜頭需標識收貨單位、貨物名稱、型號規格、代碼、合同號、數量、生產廠商等;木箱上貼二維碼電子標簽; 6、合格證要求:國產產品合格證必須是原制造廠提供的產品合格證,主要內容應包含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單位及地址、執行產品標準號、檢驗項目及其結果或檢驗結論(成批交付的產品還應有:批量、批號及抽樣受檢件的件號等)、產品的檢驗日期、出廠日期、檢驗員簽名或蓋章(可用檢驗員代號表示)。
6、結算付款:貨到驗票合格15天支付6個月的商票、通寶
7、質量保證金:無
8、中標及廢標原則:1、報價產品性能參數等,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廢標。2、報價為替代品牌或型號,未提供與現場技術人員簽訂技術協議或確認書的,可廢標。 3、我方要求提供而在10個工作日內未提供相關資料的,可廢標。 4、不符合“報價要求”的,可廢標。
9、標的物其他要求:無
10、其他交付要求: 無
11、其他保證金: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