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項目編號:HZW-2024-10-08
2、采購項目名稱:浉河區8個鄉鎮空氣自動監測站站房維修項目
3、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4、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5、評審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二、成交情況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 址 | 中標金額 | 單位 |
HZW-2024-10-08 | 浉河區8個鄉鎮空氣自動監測站站房防雷設施拆裝焊接加固;整體站房維修加固;室內地板修復、基礎加固;步梯護欄防腐加固等維修工作 | 河南廷園環?萍加邢薰 | 信陽市羊山新區新十六大街13號馨合苑小區3號樓3單元402號 | 287300.00 | 元 |
序號 | 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浉河區8個鄉鎮空氣自動監測站站房維修項目 | 浉河區8個鄉鎮空氣自動監測站站房防雷設施拆裝焊接加固;整體站房維修加固;室內地板修復、基礎加固;步梯護欄防腐加固等維修工作 | 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技術標準,且滿足采購人需求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 | 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技術標準,且滿足采購人需求 |
三、評審專家名單
張浩、張強、張瑩瑩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文件的規定標準收取代理費,由成交人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前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
六、其他補充事宜
各供應商對成交公告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且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書面質疑,須由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原授權代表攜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一并提交(郵寄、傳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質疑函接收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信陽市生態環境局直屬一分局
地址:信陽市浉河區雞公山大街255號
聯系人:馮女士
電話:0376-6653508
采購代理機構:河南昊之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市轄區鄭東新區博學路277號正商學府廣場B座13層1303室
聯系人:任曙陽
電話:152902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