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為規范供應商投標行為,凈化招標市場,參加河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開展的各類招標活動時:
1.嚴禁同一實際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義或互為法人名義同時參與同一品種(標段)商務活動。
2.嚴禁相互持股、互為“董監高”參與同一品種(標段)商務活動(國有大型企業除外)。
3.被認定有圍標串標(陪標)行為的投標人,其投標無效并扣除投標保證金,同時在河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招標平臺進行曝光。
4.投標人弄虛作假、在開標后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無故不簽訂合同,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給予退出或永久禁入河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市場的處罰;給河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造成損失的,河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和法律責任。
繳費提醒
本次競價編號為10位數字5120231234。需要收資料費0元,競價保證金100000元。投標人務必按規定金額繳納,否則系統無法認定是該項目的交費,將導致無法正常投標。
交費流程:
1、資料費:投標單位在領取文件前,掃碼交費或虛擬子賬號交費,交納完成后方可領取競價文件。
2、競價保證金:供應商領完競價文件之后,進行繳納保證金。在繳納保證金界面顯示需要繳納的虛擬子賬號和繳納金額。
注意:務必使用供應商檔案里面已經維護過的銀行賬號去繳納保證金,如果用非維護的銀行賬號去進行繳納是會顯示異常無法繳納成功,導致無法進行下一步報價操作(如何維護見《供應商操作手冊》)。
繳納成功之后,點擊查詢更新流水,會在下面顯示繳納的流水信息。款項狀態顯示正常的可以進行報價,款項狀態顯示異常來款的不能報價。
賬戶名稱:河南安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9141 0500 MA45 R9KG 90
地址: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安鋼大道與鋼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東,安鋼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樓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鐵西支行
開戶行行號:105496054085
第一部分
2024年連云港至周口鋼鐵公司的含鐵原料水路運輸公開競價公告
競價編號:5120231234
1、競價條件
根據周口鋼鐵公司運輸要求,需對從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港港到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眾恒碼頭或周口港沈丘港區劉集作業區的鐵礦石內河運輸業務進行公開競價。
2、競價內容:
(1)品種數量:330000噸鐵礦石等含鐵原料。(運輸量為預估量,此預估量不作為合同雙方異議的依據,以實際運輸量為準)。
(2)運輸地址:從連云港港口集團下屬新蘇港、新陸橋、東方公司港區汽車短倒至連云港港口集團下屬新云臺港區,短倒運距10公里左右,從連云港新云臺港區裝上內河船舶,水運至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沈丘縣眾恒碼頭或周口港沈丘港區劉集作業區(內河運距約670公里左右,僅供參考)。
(3)供貨、服務時間: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增值稅率:9%,報價為不含稅價。
(5)結算方式:按單結算,以裝船通知上列明的港口及數量為一單,一單一清,結算數量以隨船運單數量為準。整單貨物全部進廠,經過雙方確認無誤后,承運方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9%,招標人收到發票,以現匯的方式付款。
3、競價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提供交通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水路運輸許可證》或《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報名及競價文件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本競價項目的投標人均可在河南鋼鐵集采平臺競價公告期間報名、購買并下載競價文件。
公告時間: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
供應商參標流程:登錄河南鋼鐵集采平臺---最新采購信息---所要參標的采購項目公告----我要參與?-點擊登錄?-參與投標。(如未注冊,點擊河南鋼鐵集采平臺首頁“用戶登錄”---供應商注冊)。
供應商操作手冊見首頁企業公告。
4.2競價文件獲取
本次競價文件售價0元/每套,售后不退。根據系統提示掃碼繳納后下載競價文件。
5、競價文件獲取及參與競價
競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8日11時00分。競價人應在截止時間前報價成功,逾期將不能報價。
競價報價網站:河南鋼鐵集采平臺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競價公告在以下網站發布:
安鋼集團電子招標網:http://219.154.46.204:808/
河南鋼鐵集采平臺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7、聯系方式
采購人:安鋼冶金爐料有限責任公司
技術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15515083378
競價代理機構:河南安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崔先生 聯系電話:0372-3125918
第二部分 競價書
1、競價內容:見公告。
2、服務時間:見公告。
3、交貨地點:見公告。
4、競價時間:
競價開始時間:2023年12月28日10時00分;
競價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8日11時00分。
5、報價要求
(1)按 元/噸(濕基、不含稅,稅率9%)報價。
(2)起始價格 :35元/噸(濕基、不含稅,稅率9%)。
(3)報價輪次:5輪。即每個供應商最多有5次報價機會。
自起運地至周口市沈丘縣眾恒碼頭或豫東深安港艙底交貨,上述報價費用包含從起運地(江陰港、鎮江港、靖江港、張家港、泰州港、如皋港、太倉港)至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眾恒碼頭或豫東深安港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船舶運輸費、航道行政性收費、過閘費、保險費、內河卸港清艙費等全部費用(不含沈丘縣眾恒碼頭或豫東深安港碼頭作業費)。
6、成交原則:
競價結束后競價人員對競價結果進行評審,滿足競價技術、商務各項要求,低價排序第一者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排序第二者為第二中標候選人。
7、費用
本項目競價保證金為:100000元(壹拾萬元)。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或依據安鋼相關制度處罰: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中標通知(通知包含書面、電子郵件、電話、微信截圖等形式)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或未按競價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
(2)成交人在簽訂合同時提出招標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
(3)競價單位如有圍標串標、弄虛作假、借用資質、行賄等違法行為,一經查實,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已中標的取消中標資格。
9、履約保證金:承運方在簽訂合同前5個工作日內,向我公司指定賬戶支付200萬元作為風險履約保證金(要滿足公司及市場對風險保證金的有關要求),風險保證金在該合同執行完畢且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我公司全額無息返還承運方。
10、技術要求
1、承運方在接到我司裝運通知后,按照要求組織船舶,組織的船舶要符合環保、交通等國家相關政策的要求,滿足我公司指定港口對車輛和船舶的需求,滿足運輸航線安全航行、過閘的要求,船型結構要適合清艙作業。
2、承運方按照我司裝運通知上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該批次貨物均衡地運至指定的目的港,運單上寫明貨物品種名稱和數量。
3、承運方須對貨物采取蓋蓬布、打鉛封等安全防范措施,在目的港接受我公司查驗無誤后方可卸貨。
4、承運方在接到我司裝運通知后,需在7個自然日內安排當批次80%的貨量裝船,如未完成,考核承運方3萬元/次。考核三次后依然不能按要求安排運輸,我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約保證金。
5、承運方能夠提供全天候服務,能迅速安排最合適船只、最佳的運輸路線及時承運,在途中出現任何問題能夠做到有船續運,確保準時將貨物送至目的地。
6、須采用單機船運輸,單機船若無法滿足需求,經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啟用拖船。
11、合同主要條款。
(一)費用結算標準和要求:
1、承運方負責將貨物從起運地(江蘇省江陰港、鎮江港、泰州港、如皋港)運至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眾恒碼頭或豫東深安港,全程不含稅運費為:元/噸,包含從起運地(江陰港、鎮江港、靖江港、張家港、泰州港、如皋港、太倉港)至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眾恒碼頭或豫東深安港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船舶運輸費、航道行政性收費、過閘費、保險費、內河卸港清艙費等全部費用(不含周口市沈丘縣眾恒碼頭或豫東深安港的作業費)。如果從如皋港、張家港發貨,運價在中標價格基礎上加3元/噸(濕基、不含稅,稅率9%),太倉港發貨運價在中標價格基礎上加6元/噸(濕基、不含稅,稅率9%)。協議期間如果因為油價漲跌、疫情影響、水位變化等其他客觀情況導致水運市場運費變化的,為了生產保供需要,經周鋼公司市場調研并達成一致意見,并報周鋼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與承運方協商調整運費并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后前2個月運價不啟動調整機制)。
2、合同規定的綜合損耗為6‰,計算方法為:綜合損耗=【江陰港(鎮江港、泰州港、如皋港)汽車過磅數(或皮帶衡計量數)-目的港汽車過磅數(或皮帶衡計量數)】/江陰港(鎮江港、泰州港、如皋港)汽車過磅數(或皮帶衡計量數)。
3、結算方式:按單結算,以裝船通知上列明的港口及數量為一單,一單一清,結算數量以隨船運單數量為準。整單貨物全部進廠,經過雙方確認無誤后,
承運方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9%,我公司收到發票,以現匯的方式付款。
以單為單位進行考核,如果某一單貨物的綜合損耗超出要求,承運方承擔賠償我公司超過損耗范圍部分貨物包括但不限于貨款(損耗貨值根據甲方采購價格和同期采購價格比較計算,就高不就低)、港口費、全程運費在內的全部損失。賠償金額經雙方確認后由我公司在運費及風險保證金中扣除,如賠償金額超過運費和風險保證金總額,超過部分由承運方在收到我公司書面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另外進行賠償。
(二)責任權利
1、承運方接到我公司貨物裝船運輸的通知后,應在要求的時間內安排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的船舶組織發運,如因承運方原因逾期未裝出,我公司有權進行處罰。自承運委托和發運計劃出具后7個自然日內不能安排當批次80%濕噸數量的船舶到港口裝船,我公司有權根據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程度選擇是否考核承運方履約保證金3萬元/次。考核3次后如果乙方依然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安排運輸,我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并扣罰履約保證金。由承運方對我公司貨物投保水運險,按照我公司提供的貨值的110%進行投保。
2、承運方船舶承運我公司貨物時,保證貨物原裝原卸、不與其它貨物混堆混放。不得夾帶或與我公司貨物拼裝任何化學危險品,不得存放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任何物品貨物,裝載前和卸貨后承運方需將運輸船舶的艙底清理干凈。如因承運方原因造成我公司出現貨物污染、品質差異或其他損失,承運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貨物從起運地開始至貨物運抵我公司指定目的港期間,發生的損毀、滅失等風險由承運方承擔,承運方做好船舶及人員的調度工作,承擔船員運輸、裝卸作業過程中的意外事故責任。
4、承運方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做好運輸途中的貨物保全工作,包括貨物裝齊平推后,將貨物蓋好,做好防水措施,進行封簽,運輸途中不得擅自更換船舶,不得向貨物打水,貨運到目的港后,由我公司派人驗收合格方可安排卸貨。
5、若出現因船舶故障、事故等原因造成我公司船舶無法繼續航行的,承運方應保障我公司貨物安全、及時、保質保量到達,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承運方承擔。
6、承運方承運船舶操作不當等任何原因導致碼頭或碼頭設備受損的,或因承運船舶自身原因導致在碼頭無法裝卸貨的,承運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三)違約賠償
1、由于承運方作業或管理不善等原因給我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承運方須承擔賠償責任,我公司有權從應支付給承運方的運費中直接抵扣給我公司造成的損失直至承運方履行完畢全部的賠償義務。運費和風險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的,我公司保留繼續索賠的權利,承運方應在收到我公司書面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履行完畢全部的賠償義務。由于貨物自然屬性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除不可抗力外,承運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我公司的運輸計劃,合同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運方終止履行合同,應承擔由此給我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凡無故拒絕執行合同的單位,將按不誠信企業處理,加入安鋼失信企業黑名單,禁止其參與安鋼同類業務的招標。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對質量、損耗等異常原因產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我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