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城市軌道交通反恐怖防范管理規范編制項目,采購人為洛陽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選擇合格供應商,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積極參與。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洛陽城市軌道交通反恐怖防范管理規范編制項目
1.2項目地點:河南省洛陽市
1.3項目概況:洛陽市軌道交通集團運營分公司擬選擇1家服務單位實施本公司的反恐地方標準編寫、報批、送審、發布、迎檢等服務
1.4采購內容:詳見《報價單》(見附件1)
1.5最高限價:本項目的控制價為含稅86940元
1.6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
1.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響應人資格條件
2.1響應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
2.2業績要求:響應人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2.3信譽要求:截至本項目詢比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止,響應人須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詢比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止,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問題。(注: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應以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文件為依據。)(響應人須如實作出承諾。)
2.4信用要求:
(1)截至本項目詢比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止,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中“失信懲戒對象查詢”名單,未被列入“信用中國(河南)http://www.xyhn.gov.cn/”網站中“失信懲戒對象”名單,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陽https://xyly.ly.gov.cn/”網站“紅黑榜”中的“黑榜名單”。(供應商須如實作出承諾)
(2)截至本項目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止,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個人信用”中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供應商須如實作出承諾)
2.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標段采購。
2.6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
2.7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注:
(1)類似項目業績定義:限于合同簽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反恐地方標準或軌道交通類地方標準編制、修訂項目業績。
(2)企業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協議書(應體現合同簽訂日期、項目工作內容,否則須提供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報價文件的組成
3.1報價單(加蓋公章,見附件1);
3.2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3響應人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4響應人加蓋公章的授權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親自經辦的無需提供);
3.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見附件2);
3.6企業業績證明材料(首頁加蓋公章,騎縫章)。
以上文件提供一正三副,共四份。
4.接收報價文件截止時間(項目開啟時間)
凡有意參加詢比申請者,紙質文件遞交時間為2023年12月27日10時00分之前。(注:超時或未按要求遞交的報價文件無效)。
5.項目開啟地點(報價文件遞交地點)
請將第三項(報價文件)所需提供的資料紙質版(裝訂)密封送至洛陽市洛龍區通衢路與厚載門街交叉口洛陽軌道交通控制中心702室。
6.其他要求
若發現報價單中有描述不清或有疑問的,請在報價截止前1天聯系工作人員;如相關文件有任何偏離,請備注說明,否則默認符合我方要求。
7.評審方法
本項目報價文件的評審采用最低價評審法,如報價相同則項目業績數量多的響應人列為成交候選人。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洛陽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http://www.lysubway.com.cn)上發布,特別提醒各響應人:對于因其他網站轉載并發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導致誤報名或無效報名的情形,賣方不予承擔責任。
9.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洛陽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
聯系地址:洛陽市洛龍區三川大道與伊洛路交叉口劉富村車輛段
聯系人:肖先生
聯系電話:0379-86003055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報價單.xlsx
附件2:授權委托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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