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編號: HQZX2024-031 ;
2、項目名稱: 機場工作區安保消防UPS蓄電池更新項目 ;
3、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3.1采購內容:
3.1.2 電池主要參數及數量清單
供應商根據采購人提供的采購清單(見表一)及相關技術需求,提供對項目所涉及的相關貨物及相關服務;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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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主要參數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
1 |
UPS 蓄電池 |
12v 100AH |
只 |
64 |
/ |
|
2 |
UPS 蓄電池 |
12v 65AH |
只 |
96 |
/ |
|
3 |
蓄電池 |
12v 50AH |
只 |
34 |
含電池連接線 |
|
4 |
蓄電池 |
12v 38AH |
只 |
46 |
|
5 |
蓄電池 |
12v 25AH |
只 |
72 |
|
6 |
蓄電池 |
12v 10AH |
只 |
183 |
|
7 |
線纜 |
ZC-RVV1*50mm2 |
米 |
100 |
/ |
|
8 |
線纜 |
ZC-RVV1*35mm2 |
米 |
100 |
/ |
|
9 |
線纜 |
ZC-RVV1*10mm2 |
米 |
30 |
/ |
|
10 |
線纜 |
ZC-RVV5*10mm2 |
米 |
500 |
/ |
|
11 |
橋架 |
100㎜*100㎜ |
米 |
300 |
/ |
|
12 |
套管 |
50*2.5㎜ |
米 |
50 |
/ |
|
13 |
熔斷器 |
R030C-63A |
個 |
10 |
/ |
3.1.2供應商應根據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施工規范及本項目需求書相關要求,完成項目涉及區域內蓄電池的拆卸、安裝、布線、測試等項目所涉及的相關工序,并提供相應的售后服務。
3.2 交貨地點和日期:
交貨地點:鄭州新鄭國際機場
交貨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歷天內;
3.3 安裝、調試地點及工期
服務地點: 鄭州新鄭國際機場 ;
工 期:自到貨之日起30日歷天;
4、供應商資格條件(投標現場提供資料):
4.1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談判現場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原件備查;
4.2供應商應攜帶繳納談判保證金收據,談判現場提供原件審查;
4.3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招網(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需提供上述3項名單的查詢結果截圖打印并加蓋公章(以現場查詢為主);
4.4委托代理人應攜帶委托授權書及個人身份證原件遞交響應文件,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并遞交響應文件的須提交法人身份證明書和身份證原件(現場提供相應原件備查);
4.5供應商應攜帶涉及本項目蓄電池產品的第三方檢驗報告、認證證書及附件參與本次采購活動;
4.6與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含所屬企業)存在以下關系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提供承諾函):
4.6.1河南省機場集團員工及其近親屬為公司股東的(上市公司除外)。
4.6.2河南省機場集團員工及其近親屬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或參與經營管理的。
4.7供應商被列入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參加;
4.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段談判活動或者劃分合同段的同一個項目談判活動;
4.9本次談判不接受聯合體,不允許轉包、分包;
注:在談判時,供應商必須提交滿足上述4.1、4.2、4.3、4.4、4.5、4.6要求的相關文件材料供采購人審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談判資格。
5、獲取談判文件的地點和時間
5.1凡有意參加談判的供應商,請于2024年 8 月 2 日至2024年 8 月 6 日16:00(北京時間)前登錄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采購平臺”(首次登錄須先進行注冊登記),并按網上提示要求報名(詳見http://bidding.zzairport.com/中操作指南);
5.2報名后,請于2024年 8 月 6 日 16:00 前(北京時間),按照本公告“購買談判文件賬戶信息”繳納談判文件費(轉賬時須注明“HQZX2024-031(供應商名稱)談判文件費”),同時將轉賬憑證上傳至項目采購平臺并通知聯系人,經采購人確認后,登錄“項目采購平臺”下載談判文件,談判文件售價人民幣100元,售后不退。
5.3談判文件以下載的電子談判文件為準,采購人不再提供紙質談判文件,供應商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談判文件的,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6、提交響應文件的地點和截止時間
6.1談判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 8 月 14 日9:30(北京時間);
6.2談判響應文件遞交的地點為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429 會議室(鄭州新鄭國際機場機場三路與貨運路交叉口);
6.3談判響應文件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采購人將不予受理。
6.4談判保證金
6.4.1在談判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供應商應從基本賬戶向采購人賬戶轉入談判保證金伍仟元整(¥5,000.00),轉賬時須注明“HQZX2024-031(供應商名稱)談判保證金”,否則為無效響應。
6.4.2談判保證金收據原件是談判響應要素之一,在確認保證金到賬后,供應商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轉賬憑證原件或加蓋供應商公章的復印件(網銀轉賬的應在電子轉賬憑證上加蓋公章)到采購人財務部換領保證金收據,并在采購現場交采購人審查。
6.4.3供應商在收到談判保證金收據后應及時在采購平臺上傳收據掃描件,因未及時上傳收據掃描件影響信息無法及時錄入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6.4.4退談判保證金手續:在招標結果公示期滿后,供應商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將談判保證金收據原件和加蓋供應商公章的退款申請(申請中應明確退款經辦人和退款賬戶信息)交至采購人進行無息退還。
6.4.5如供應商有下列情況之一,采購人有權不予退還其談判保證金,且列入采購人供應商黑名單:
- 供應商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或修改投標文件的;
-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遲簽合同協議的或未按要求遞交履約保證金的;
- 經談判小組認定查實有圍標、串標行為的;
- 經談判小組認定查實有欺騙行為或提供材料虛假不實的;
- 已繳納談判保證金無正當理由未提交投標文件的。
7、談判地點和時間
7.1談判地點: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429 會議室(鄭州新鄭國際機場機場三路與貨運路交叉口);
7.2談判時間:2024年 8 月 14 日 9:30 (北京時間)。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談判公告在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采購平臺(網址http://bidding.zzairport.com)發布。
9、監督與投訴
9.1監督單位: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后勤管理中心紀檢委員
9.2監督電話:0371-58519537
10、采購人聯系方式及賬戶信息
采 購 人: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新鄭國際機場
聯 系 人:種先生
聯系電話:0371-58518501
郵 箱:362959481@qq.com
購買談判文件賬戶信息
采購人名稱: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鄭州機場迎賓路支行
賬 號:2624 0518 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