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鞏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12月-01競價公告
競價單編號:NJJD-414163-202312-240
大唐鞏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就市場煤采購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種:無煙煤
2. 采購數量:6,000噸
3. 交貨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鞏義市,大唐鞏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場
4. 交貨日期:2023-12-19 至 2023-12-31
5. 運輸方式:汽運
6. 交貨價格:到廠價
7. 數量驗收方式:廠方
8. 質量驗收方式:廠方
9.貨款結算方式:一票結算,全部開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出賣人煤炭到廠驗收合格及票據齊全后,買受人七個工作日向出賣人出具結算單。買受人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后4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算。
10. 是否含稅:含稅
二、交易平臺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燃料電子交易平臺(http://www.dtrlcg.com/)
三、時間安排
1. 競價模式:一次報價
2. 第一次報價截止時間:2023-12-19 16:01:42
四、質量標準
煤炭指標 | 單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發熱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1,500 | <7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1.5 | ≥2.5 |
干燥無灰基揮發份Vdaf | % | 8-50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
全水分(Mt) | % | <15 | |
空干基內水(Mad) | % | | |
粒度 | mm | | |
灰熔點(ST) | ℃ | | |
哈式可磨系數(HGI) | HGI | | |
五、獎懲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煤炭購銷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收貨人名稱、交貨地點、供煤礦點、品種規格、質量、交貨時間及數量
1.收貨人為:大唐鞏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交貨期間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供煤礦點、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及數量如下:
| 煤種 | 供煤礦點 | 發站 | 到站 | 交貨地點 | 交貨時間(月) | 數量(萬噸) |
| 無煙煤 | | | 鞏義 | 買受人煤場 | 12月 | |
分月計劃交貨量系基于買受人電量計劃進行確定,買受人可根據實際電量和需求變化對計劃交貨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進行調整,但應在發貨之日前提前3日書面通知出賣人。具體交貨時間以買受人通知之日為準。
4.品種規格及質量要求:出賣人所供煤炭需滿足《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以下煤質指標要求:
| 發熱量 | 全水 | 揮發分 | 硫分 | 灰熔點 | 哈氏可磨系數 | 粒度 |
| Qnet,ar(千卡/千克) | Mt(%) | Vdaf(%) | St,d(%) | ST(℃) | HGI | (mm) |
| ≥1500 | ≤15 | ≥8 | ≤1.5 | ≥1350 | ≥72 | ≤50 |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對卸輸煤設施、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燒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有權拒收并終止合同。
二、運輸方式
1.運輸:本合同項下煤炭的運輸由出賣人組織,托運人為出賣人,并以汽車運輸的方式運至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
出賣人應按照環保要求進行燃煤運輸,用于運輸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六及以上標準或清潔運輸車輛(包含氫能源、電動重卡等)標準,并在提貨地點裝車時進行云煤網預約卸貨。遇到環保橙色預警時,采用清潔運輸或國六車輛,遇到環保紅色預警時,必須采用清潔運輸車輛。12月清潔運輸車輛占比分別要達到100%,甲方給予如下措施以激勵:(1)清潔運輸車輛在廠內可行駛綠色通道,優先接卸,進一步提高廠內接卸轉運效率;(2)按照清潔運輸車輛占比,以等比例優先辦理結算、付款。禁止超噸,禁止使用平板“花籃”車、直翻車。
2.風險分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在貨物交付買受人之前,煤炭所有權歸出賣人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在貨物交付買受人后起,煤炭所有權轉歸買受人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3.費用承擔:在貨物交付買受人之前,有關本合同項下煤炭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費、堆存費、倉儲、卸貨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在貨物交付買受人后,有關煤炭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
1. 數量以噸為計量單位,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以買受人汽車衡計量結果為驗收依據;質量以買受人化驗結果為驗收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出賣人有權對數量及質量驗收過程進行監督,但不得影響和干預買受人驗收工作。
2. 以買受人數量、質量為驗收依據的,如出賣人對驗收結果有異議,應在接到該批次驗收結果【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協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機構授權資質的第三方煤質檢驗機構進行復檢,若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化驗結果與到廠驗收的化驗結果誤差在再現性臨界差的允許范圍內,以到廠驗收的檢驗值進行結算,化驗費用由供應商承擔;若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化驗結果與到廠驗收的化驗結果誤差超出再現性臨界差的允許差范圍,以檢測機構的化驗值進行結算,化驗費用由公司承擔。如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該驗收結果即作為最終驗收結算依據。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出賣人應熟知和遵守買受人驗收相關制度或標準,摻雜使假或違反附件所列制度或標準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合同簽訂即代表出賣人已閱知并同意遵守買受人相關制度或標準。
(2)出賣人簽訂的年度《安全協議書》和《廉潔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價格
合同價格(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3%,采用單卡計價方式) 合同價格=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數量調整價
1. 基準價格:以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礦點及其他指標分別加權平均結果進行計價,為到廠含稅價格,具體如下:
| 熱值范圍(千卡/千克) | 熱值基準價格(元/兆卡) | 加權方式 | 基準價格公式 |
| Qnet,ar≥1500 | | 合同周期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
| 加權平均熱值在1100≤Qnet,ar<1500千卡/千克時,價格以Qnet,ar≥1500千卡/千克熱值基準價格為基準,熱值每降低100千卡/千克熱值基準價下降0.003元/兆卡(以100千卡/千克為基數,精確到每一千卡/千克)。 |
| 發熱量日考核:Qnet,ar<1100千卡/千克不參與合同周期加權平均;當日Qnet, ar<1100千卡/千克時,來煤量按日批次單獨核算,價格以Qnet,ar=1100千卡/千克熱值基準價格為基準,熱值每降低100千卡/千克熱值基準價下降0.006元/兆卡(以100千卡/千克為基數,精確到每一千卡/千克)。 |
2. 質量調整價;硫分/揮發分/全水等指標以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的各品種“煤炭質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不調整價格。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調整價格:
| 序號 | 煤質指標 | 指標范圍(%) | 變化幅度 | 價格增減額(元/噸) | 增減基準 | 加權方式 | 質量調整價公式 |
| 1 | 硫份St,d | 1.5<St,d≤1.9 | 0.01 | -0.4 | 1.5 | 合同周期 | (加權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 2 | 硫份St,d | St,d?1.9 | 0.01 | -0.7 | 1.5 | 日批次 | (日批次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其中出現上述第2小項時,該批次不參與合同周期所有指標加權平均。其中出現第2小項連續三天的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
| 序號 | 煤質指標 | 指標范圍(%) | 變化幅度 | 價格增減額(元/噸) | 增減基準 | 加權方式 | 質量調整價公式 |
| 1 | 揮發分Vdaf | 6≤Vdaf<8 | 0.1 | -0.3 | 8 | 合同周期 | (加權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 2 | 揮發分Vdaf | Vdaf<6 | 0.01 | -0.2 | 8 | 日批次 | (日批次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該指標依據第2小項按日核算,不參與合同周期所有指標加權平均。其中出現第2小項連續三天的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
| 序號 | 煤質指標 | 指標范圍(%) | 變化幅度 | 價格增減額(元/噸) | 增減基準 | 加權方式 | 質量調整價公式 |
| 1 | 全水Mt | 15<Mt≤17 | 0.1 | -1 | 15 | 合同周期 | (加權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 2 | 全水Mt | Mt?17 | 0.1 | -3 | 15 | 日批次 | (日批次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出現第2小項時,該批次不參與合同周期所有指標加權平均。其中出現第2小項連續三天的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
3.數量調整價:
以本合同第一條第3項約定的【合同總數量】為基準,到貨率=實際供應量/合同總數量在90%以上的,不調整價格。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調整價格:
| 到貨率范圍(%) | 考核指標 |
| 80%≤到貨率<90% | 煤價在合同熱值基準價格的基礎上降0.001元/兆卡 |
| 70%≤到貨率<80% | 煤價在合同熱值基準價格的基礎上降0.003元/兆卡 |
| 到貨率<70% | 煤價在合同熱值基準價格的基礎上降0.006元/兆卡(并在結算煤款中扣除履約保證金) |
| 到貨率>110% | 煤價在合同熱值基準價格的基礎上降0.001元/兆卡 |
發運量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后不再按照上述條款進行考核。經買賣雙方談判,可執行量價結合獎勵政策。
五、結算及付款
1.結算方式:一票結算,全部開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出賣人煤炭到廠驗收合格及票據齊全后,買受人七個工作日向出賣人出具結算單。買受人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后4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算。
2.付款方式:現匯或者銀行承兌匯票。
3.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雙方簽訂買賣合應同時和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簽訂大唐燃料電子采購平臺服務協議,及時向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繳納競價服務費1元/噸,出賣人必須在提供繳納服務費的憑據后(需備注:鞏義公司競價服務費),買受人可辦理結算業務。
六、合同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七、違約責任
1.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加強溝通,因出賣人原因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發運煤炭的,買受人扣除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買受人實際損失超出履約保證金的,出賣人還應賠償超出履約保證金的部分。
2. 煤質異常的認定和處理
煤質異常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大唐鞏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入廠煤煤質監督及異常管理辦法》執行。出賣人簽訂合同前應充分了解買受人關于入廠燃料驗收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出賣人簽訂本合同視為對《大唐鞏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入廠煤煤質監督及異常管理辦法》已充分了解。
3. 買受人不定期對出賣人提供燃煤的哈氏可磨系數、粒度和灰熔點進行抽查,出賣人如達不到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的各哈氏可磨系數和灰熔點的質量要求,影響買受人機組、鍋爐等設施設備安全生產運營的,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以全額賠償。
4.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履約保證金:出賣人參與競價時一次性交付的金額【10】元/噸作為履約保證金。出賣人參與競價時未交付保證金的,出賣人應于【合同簽訂前】向買受人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0】元/噸,待出賣人履行完全部合同義務后【30】工作日內且其提供的貨物不存在爭議的,由買受人無息返還給出賣人。供應商如未提出申請,競價履約保證金自動進入下一競價周期。
因供貨質量指標違約或未能滿足本合同約定,或達到拒收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如買受人選擇拒收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要求限期改正,如出賣人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補救仍不符合要求的,買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扣除履約保證金,并不予支付貨款,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八、不可抗力
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征用、沒收等不可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與因素)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買、賣雙方對此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 不可抗力發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情況通知另外一方,并有義務采取合理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3日內向另外一方提供相應書面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對于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事項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仲裁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3. 若因天氣原因(如下雨),造成到廠煤熱值或數量有較大影響,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由雙方保密,未經許可不能對外提供,除非法律規定需要。
3.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經雙方蓋章確認的本合同相關的往來傳真文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本合同是通過競價程序訂立的,則競價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有沖突,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4. 未經買受人同意,出賣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5.本合同一式【伍】份,買受人【叁】份,出賣人【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出賣人(蓋章): | 買受人(蓋章):大唐鞏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
| 通訊地址: | 通訊地址:鞏義市豫聯工業園區 |
|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聯系人:黨昊彥 聯系電話:0371-85622235 |
| 開戶行: |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鞏義市支行 |
| 賬號: | 賬號:1702023109200017508 |
|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 |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914101816672382365 |
六、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2. 在仲裁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3. 若因天氣原因(如下雨),造成到廠煤熱值或數量有較大影響,雙方協商解決
七、聯系方式
1. 采購執行單位:大唐鞏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 聯系人:陳曉東
3. 聯系電話:037185622920
八、備注
受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中國大唐燃料電子交易平臺由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負責運營。 平臺對煤炭競價實行有償服務,茲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競價服務費收費主體單位: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 二、競價服務費交納對象:煤炭供應商(不含承運等供應商)。 三、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1元/噸(含稅)。 四、競價服務費收取及確認規則 具體規則請參照平臺《供應商須知》、《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 五、競價服務費繳費賬戶: 賬戶名稱: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 收款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11171101040013921 大額支付行號:103100017111 稅務登記號:91460200MA5TGN5W6D 郵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銀河大街6號院1號樓B座10層 郵政編碼:100040 聯系電話見平臺首頁。
九、合同附件
市場煤采購合同標準模板(到廠交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