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西監獄退役警犬免費領養工作經上級批準同意開展,現按照程序征集合格領養者。公告內容如下:
一、警犬概況
(一)警犬信息:2只高加索母犬,1只高加索公犬,年齡5歲。
二、公告期限: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1日
三、意向領養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個人須年滿18周歲,有獨立經濟能力,有愛心,有養犬經驗者優先,特別是有大型犬或工作犬種的養護經驗的單位和個人優先。
(二)有穩定的經濟條件和固定居所(非合租),有能力為警犬提供足夠的活動空間、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適合警犬居住和喂養,保證警犬享有較好的醫療保健條件(按照洛陽市公安局規定,住樓房的禁領大型犬)。
(三)是單位的需經單位同意(僅限有軍警犬訓練經驗的單位領養),是個人的需經家庭成員支持領養決定,并了解與退役警犬共同生活的責任,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照顧警犬,精心喂養,不得虐待警犬。
(四)自愿接受監獄每年一次的不定期回訪。
(五)不能再次讓退役警犬從事工作或參與任何商業及相關性質活動。
(六)一名領養者只能領養一只警犬。
(七)若因不可抗力而無法繼續領養警犬的,必須和監獄商議后共同為其重新尋找領養人,未經同意,不得自行轉交他人或棄養。
(八)自愿接受監獄專業人員的指導和培訓。
(九)及時辦理養犬登記證,因馴養不善導致警犬傷人造成的任何責任均由領養者承擔,與河南省豫西監獄無關。
四、意向領養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身份證復印件(是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
(二)經濟能力證明(提供銀行流水或存款證明);
(三)適合養犬的本人房產證明或租賃協議復印件;
(四)有養犬經驗證明。(能提供有馴導員證書者優先,提供單位或個人養犬的視頻或照片)
(五)提供領養承諾書。(樣表附后)
以上提供資料是單位提供的每頁加蓋公章,是個人提供的每頁簽名,并在名字上按手印。
五、聯系地址及方式
地 址:河南省豫西監獄洛陽市春都路1號
聯系人: 化先生 0379-69962389
張女士 0379-62386991
聯系時間:8:30-11:30 3:00-5:30。(僅限工作日聯系)
實地勘查時間:2024年4月11日上午9點
六、領養成功規則
監獄領養小組成員共同評定和考察領養者資格,根據條件優略最終決定領養者。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