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項目基本情況 |
| 1、采購項目編號:新平磋商采購-2024-1 |
| 2、采購項目名稱:平原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公安分局執法辦案區改造提升工程 |
|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
| 4、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
| 5、評審日期:2024年04月02日 |
| 二、成交情況 |
|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 址 | 中標金額 | 單位 | | 新平磋商采購-2024-1-1 | | 河南順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采桑鎮行政街37號 | 788,450.00 | 元 | | 序號 | 名稱 | 施工范圍 | 施工工期 | 項目經理 | 執業證書信息 | | 1 | 平原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公安分局執法辦案區改造提升工程 |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 賀之銘 | 豫241141448923 | | |
| 三、評審專家名單 |
| 程禮來(技術類專家),崔麗芳(經濟類專家),馬瑞(采購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
| 收費標準:參照國家相關法律,本項目代理服務費為:7800.00元,由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一次性支付。 |
| 收費金額:7,8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新鄉市政府采購網》和《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
| 六、其他補充事宜 |
| 1. 本中標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各有關當事人對采購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在本成交公示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加蓋單位公章且法人簽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權代表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一并提交(郵寄、傳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質接受疑函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不再受理。2.本項目代建人:代建人:新鄉市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地址:新鄉市平原示范區濱湖大道9號市民之家222號聯系人:李顏贈聯系電話:187373701033.本項目監督部門:新鄉平原新區管委會財政局 電話:0373-7553110 |
|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 1. 采購人信息 |
| 名稱:新鄉市公安局平原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 |
| 地址:新鄉市平原示范區黃河大道中段 |
| 聯系人:閻庚莉 |
| 聯系方式:16637350877 |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
| 名稱:河南省創豫鑫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鄉市平原示范區河南省檢驗檢測產業園A506號 |
| 聯系人:婁? |
| 聯系方式:15637347776 |
| 3.項目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婁? |
| 聯系方式:15637347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