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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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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服務費費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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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服務費費率(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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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服務費費率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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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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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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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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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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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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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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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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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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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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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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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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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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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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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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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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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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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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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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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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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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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0000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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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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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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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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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以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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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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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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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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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貨物類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l.5%=1.5萬元
(500-100)萬元×1.1%=4.4萬元
(1000-500)萬元×0.8%=4萬元
(5000-1000)萬元×0.5%=20萬元
(6000-5000)萬元×0.25%=2.5萬元
合計收費=1.5+4.4+4+20+2.5=32.4(萬元)
折扣后收費=合計收費×中標服務費折扣
1.7中標人支付招標服務費后方可領取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
2.投標
2.1報價要求:報價應一次性報定,投標總價包干報價(含稅價,稅率9%)。注:如遇國家稅收政策調整,按不含稅價不變,稅率按新稅收政策執行。相關未約定問題雙方協商解決。投標報價應包括國家規定的增值稅稅金。
2.2投標有效期:自投標截止時間之日起90天。
2.3上傳資料:投標文件
2.4投標保證金:
2.4.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1000元人民幣。
2.4.2繳納方式:供應商在公開商機領完招標文件之后,在投標前進行繳納保證金。在繳納保證金界面顯示需要繳納的虛擬子賬號和繳納金額。注意:務必使用供應商檔案里面已經維護過的銀行賬號去繳納保證金,如果用非維護的銀行賬號去進行繳納是會顯示異常無法繳納成功,導致無法進行下一步報價操作(如何維護見附件《供應商保證金繳納操作手冊》)。繳納成功之后,點擊查詢更新流水,會在下面顯示繳納的流水信息。款項狀態顯示正常的可以進行報價,款項狀態顯示異常來款的不能報價。
詳細操作流程見附件《供應商保證金繳納操作手冊》。
2.4.3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繳納中標服務費后5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和中標人原路無息退還投標保證金。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或依據制度處罰:
(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
(3)中標人在簽訂合同時提出招標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
(4)投標單位如有圍標串標、弄虛作假、借用資質、行賄等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已中標的取消中標資格。
2.5 履約保證金
2.5.1 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中標金額5%。繳納形式:承包人應于合同簽訂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給發包人。
2.5.2履約保證金退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返還給承包人剩余履約保證金(無息)。
由承包人提出申請,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發包人財務部門退還履約保證金的依據。由于承包人未提出申請造成的退還延期,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5.3工程未竣工,履約保證金已被扣完,承包人應在3日內及時續補,未按時續補發包人有權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2.5.4 中標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3.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
本項目招標評標組或評標委員會由相關技術人員組成,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辦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并接受監督部門人員的監督。評標組或評標委員會將首先對投標文件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投標文件將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進行評議。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是指投標在滿足招標文件商務、技術各項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標段不含稅總價最低中標。
出現兩家及以上最低報價相同報價的情況時,按照澄清一次報價的方式確定中標人。
注意:2023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不包括河南鋼鐵集團下屬分子公司)在河南鋼鐵集團履約過程中出現過人員死亡事故的,投標報價須低于次低價5%以上且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可推薦為中標候選人,否則,將推薦無以上事故的次低有效報價為中標候選人。
第三章 主要合同條款及格式
1.合同價款支付
1.1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價款為總價包干價,應包含工程的施工、材料的采購運輸保管、施工設備、勞務、管理、安裝、檢測、調試、保修、保險、利潤、稅金、勞保統籌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優惠率、責任、安全文明施工費等所有費用。還應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地下障礙物的拆除及移位、施工技術措施費、臨時措施費、施工組織措施費、安全保衛、交叉施工、冬雨季施工及市場價格競爭因素,不因政府指令、環保要求、疫情、生產等因素引起的不能連續施工、政策性調價、材料人工市場價格變化、與生產交叉等因素而變動。
1.2預付款及進度款支付:
本工程無預付款、進度款。工程竣工并通過驗收后,按發包人有關規定辦理結算手續,承包人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發包人付至工程總結算款的90%。留10%質保金,待缺陷責任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支付。
缺陷責任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缺陷責任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由承包人發起質保金支付申請,發包人審核后支付,若承包人未發起申請,發包人不承擔逾期支付的利息。
1.3支付方式:6個月內銀行承兌匯票。
1.4發票開具:承包人出具的發票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不得虛開發票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稅務違法。承包人有稅收違法行為,本合同立即終止,沒有支付的款項不再支付,并承擔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1.5 結算方式:結算價格=簽約合同價-施工用水電費。
1.6如因承包人違約造成發包人被迫采取暫停付款、訴諸法律等正當保護措施的行為,應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
1.7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履約保證金、違約金扣款不需要承包人確認。
2.保證金
2.1投標保證金:根據招標公司要求收取。
2.2履約保證金為中標金額的5%,承包人應于合同簽訂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給發包人。
2.3履約保證金退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返還給承包人剩余履約保證金(無息)。
由承包人提出申請,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發包人財務部門退還履約保證金的依據。由于承包人未提出申請造成的退還延期,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4工程未竣工,履約保證金已被扣完,承包人應在3日內及時續補,未按時續補發包人有權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3.材料要求
3.1本工程除發包方提供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以外所需的強力電焊膠、焊條、絕緣膠布、光纖尾纖、跳線等光纖連接附件,固定膠、尼龍扎帶等全部施工輔材,由承包方負責采購、運輸和保管。施工及施工措施所需的各種車輛、機械、材料等全部由承包方提供并承擔費用。施工單位進場后,備件及材料的到貨卸車包括二次倒運的機械臺班均由承包方負責。
3.2承包人應按照投標文件約定的規格選擇材料,若需更換,應報發包人核準。如果承包人擅自選用其他規格,承包人需承擔由此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損失。
3.3對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應會同發包人進行檢驗和交貨驗收,查驗材料合格證明,并按發包人指示,進行材料的抽樣檢驗,測試和檢驗結果應提交發包人,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4用于本工程發包人(含安鋼集團及下屬子分公司)自產的鋼材、混凝土、半成品、及深加工產品的,由承包人優先向其銷售部門按市場價格采購。
4.組織機構及人員管理
4.1承包人組織機構應健全。在本項目施工現場的承包人的項目部需配備滿足工程要求的管理人員,即“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五大員”,包括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安全員和資料員,不少于5人。
4.2承包人項目負責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更換,否則考核承包人10000元。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至少22天/月。未達到合同約定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履約保證金2000元。
4.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主要指五大員)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至少22天/月。未達到合同約定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履約保證金1000元。
4.4承包人應對其項目經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有效管理。發包人要求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項目經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承包人應予以撤換。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承包人在收到書面更換通知的7日內更換,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的,扣除履約保證金10000元,同時監理人可以指示暫時停止施工,直至更換為止。
4.5承包人進行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5.安全文明施工
5.1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建安費的2%計取。
5.2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須執行當地政府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
5.3進場施工開工前,承包人需在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同時,報送安全文明施工費投入使用清單,經發包人審核后,發包人按照相關規定及合同條款的約定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投入,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不能開工。違反發包人相關管理制度的,將按規定扣減安全文明施工費用。
5.4發包人將在開工后、土建主體施工完成、竣工驗收分三個階段進行驗審,每一小項不合格的扣減安全文明施工費500元,每一大項不合格的扣減安全文明施工費5000元。安全文明施工費按照上述三個階段由發包人驗審確認,核減不合格項費用后進入結算總價。
5.5施工現場必須滿足“文明施工6個100%”的要求,有一項未滿足者,由承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每項1000元,從安全文明施工費中扣除。
5.6所有進入安鋼本部廠區的運輸車輛都需達到國六排放標準或使用新能源車輛,吊車需達到國六排放標準,廠內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部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承包人需接受發包人相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的巡查和不定期檢查。若有違反,相關部門將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5.7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對施工場地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現場做好安全防護、環保、防火、防煤氣、防高空墜落等措施,保障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人員、機械、設備的安全,并隨時接受發包人安全檢查人員實施的監督檢查。因承包人原因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8承包人不得損壞發包人的生產、生活設施,不得擅自以施工為由,破壞或影響發包人正常的生產、生活,否則承擔相關責任。
6.竣工驗收與結算
6.1竣工驗收
6.1.1 工程施工完畢,承包方自檢合格后,監理單位組織預驗收。
6.1.2 預驗收合格后,承包人須7日內按國家工程驗收或合同內容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紙版兩套,電子版一套),并提交竣工驗收申請。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承包人未能按時向發包人遞交竣工驗收申請,造成工程竣工驗收不能正常進行,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 每延遲一天扣除承包人履約保證金500元,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發包人一切損失。
6.1.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6.1.4 現場實物驗收合格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6.2竣工結算
6.2.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認可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書14天內,應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結算資料包括:合同及技術協議原件、結算書及材料平衡表、工程竣工驗收證書、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施工方案、相關會議紀要、材料代換單、發票、料單等有關資料。
6.2.2承包人未能按時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經發包人催告后14天內,承包人仍未提供完整資料或沒有明確答復的,發包人有權只對已有資料進行審查,此外承包人再增加的該工程結算資料,發包人不再接受,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6.2.3依據發包人相關程序辦理結算、撥款、支付手續。
7.違約責任
7.1進度違約責任
承包人應在現場配備施工所需各種機械設備和各類人員,保證不間斷施工。按日歷絕對工期計算。承包人應結合自己的能力合理安排,并滿足發包人工程進度整體網絡要求。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視為承包人違約,每逾期一天扣除承包人履約保證金300~3000元。
7.2材料違約責任
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設工程材料、構配件進行檢驗,其產品合格證書或檢驗報告等,經監理審核確認后,方可使用。若未經檢驗或未經監理審核確認,每次扣除承包人履約保證金1000元。
7.3 質量違約責任
7.3.1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標準,承包人應在合理期限內負責無償返修或返工,并承擔相關費用。經過返修或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應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7.1承擔進度違約責任。
7.3.2由于承包人原因給發包方造成安全、生產、質量、設備等事故的,承包人賠償發包方直接經濟損失,同時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每次簽約合同價的2%扣除。
7.3.3承包人施工過程中的設備和人身安全及費用由承包人自己負責。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內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發包人、監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8.安全生產職責
8.1合同簽訂前,承包人應至少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等資料,接受發包人的資格資質審核。在合同簽訂后,未經發包方書面許可承包人不得進行名稱變更。
8.2承包人應建立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制度,進行自主有效的安全管理,履行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承包人必須考察和充分了解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環境和條件,制定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
8.3承包人應為其施工人員及雇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保額不得低于150萬。施工過程中的設備安全、人員傷亡或造成第三方人員傷亡工傷治療、善后處理和賠償由承包人負責。
8.4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并生效后,承包人方可進入現場開工作業。
8.5承包人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規定,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及時上報,不得遲報、瞞報。
8.6承包人應與發包人項目產權單位或屬地管轄單位就與生產交叉施工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9.施工用水電
9.1施工用水電為取水、取電制,所需臨時管路、電纜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承包人應負責施工供電的聯系、設計、供應、安裝、架設、管理和維護等,包括由供電電源至所有各施工點的輸配電線路及其全部配電裝置。
9.2施工用水用電承包人裝表計量,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并確認原讀數后,方可使用。承包人負責將每月表的讀數報項目所屬單位和監理進行確認,工程結算前由工程管理單位將能源介質使用總數報結算部門,由結算部門按照工程所在地水電單價及雙方確認讀數在工程結算時扣除。承包人應在發包人指定位置取水取電,私自亂接亂取發現一次扣除200元安全文明施工費。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無裝表計量的,扣除500元。沒裝表或計量不準確的,工程結算含主材費用的按建安費結算總價的1.0%扣除水電費;工程結算不含主材費用的按建安費結算總價的1.6%扣除水電費用。
9.3施工臨時用水用電要滿足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10.缺陷責任與質量保修
10.1缺陷責任期屆滿,承包人仍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擔保修義務。
10.2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內工程出現的質量缺陷由承包人負責免費修復(發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缺陷除外)。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對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修復,或拒絕按要求進行修復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復,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從質保金中扣除,超過部分發包人可向承包人索賠。
10.3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11.分包管理
承包人在進行工程分包時必須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并認可。分包人必須具有同類工程施工業績,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發包人(含安鋼集團及下屬子分公司)有能力、資質和業績的施工力量。承包人不得將自己承擔的全部工程轉包或分包,嚴禁將主體工程轉包、分包。地下基礎處理、金屬結構制造安裝等專業性較強的專項工程,以及附屬工程和臨時工程等需經發包人批準方可分包,但不準任何單位以任何名義進行再次分包。
12.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的起始時間:自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之日起至頒發工程接收證書之日止。期間工程相關材料、成品、半成品造成的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或更換,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延誤的工期責任。承包方可另行向損壞責任人或責任單位追索賠償,如責任方屬于發包方直接分包的單位,發包方應積極配合。
1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13.2若承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4.補充條款
14.1承包人負責報請當地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特種設備、安全、消防、環保、能源、職業衛生等各項審批及驗收手續,防雷接地、消防、儀表等第三方檢測、校驗,以及按規范及設計圖紙要求需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的相關檢查、檢測(不含工程樁檢測及地基檢測)、驗收等所有費用均包含在合同總價中,發包人提供必要協助。
14.2 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存在多個單位同時作業,承包人必須顧全大局,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嚴格服從發包人和監理單位的協調指揮;承包人須積極配合單位工程內各施工隊伍的施工,積極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14.3承包人的工程檔案資料必須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279號令)、《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執行,并滿足招標人對檔案資料管理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及時做好收集、匯總、整理工程檔案工作,工程完工后將承包范圍內的工程檔案資料完整的移交給發包人。未按規定提交上述檔案資料、不配合或資料不全,每次扣除履約保證金2000元。
14.4 施工中承包人被發包人相關方要求處罰時,除按照相關要求整改交具罰款外,視情況扣除承包人履約保證金300~3000元。
15.現場勞動用工及農民工工資支付
15.1承包人是本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主體責任單位,承包人申請經建設單位審批可以不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和工資保證金的,仍須健全農民工用工制管理(包括且不限于實名制管理、工資待遇、工作范圍、工傷保險等內容),承包人須按月足額進行農民工工資支付。承包人須接受建設單位和項目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
15.2對于未在限定期限內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承包人或拒不進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承包人,發包人有權拒絕支付工程進度款或扣除一定額度(人工費)的工程進度款。
16.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則應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訴訟解決。
16.2在訴訟期間,除提交訴訟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四章 技術要求
詳細附件《技術規格書》
第五章 投標文件格式
1、商務技術偏離表
投標人須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投標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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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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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章節及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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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章節及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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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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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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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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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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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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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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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包括合同條款及合同附件)的響應有偏差,應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存在偏差條款及偏差說明。
2.投標人保證:除上述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標人響應招標文件的全部要求。
3.如未上傳則招標組認為投標人響應招標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 標 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2、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按招標文件要求須提供資格條件資料及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