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貨地址:山西晉中市和順縣陽泉煤業集團長溝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二、保證金額度:0.0元
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所報價格應含稅含其他運雜費,即包到價,注明報價稅率。
二、資質要求:提供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送貨時提供:產品合格證。
三、售后服務:合同履行期間和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免費及時修理、更換,出賣人拒不進行維修、更換或者經維修、更換無法達到買受人使用目的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返還貨款并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實際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所有實際損失。?
四、供貨時間規定:?出賣人嚴格按照與買受人約定的送貨時間及打包方式,將物資分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運輸至新大地公司,并卸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出賣人負責卸貨并負擔所有費用。
五、付款方式:
1、出賣人必須按照買受人的要求,及時對已送物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驗收合格并掛賬后,買受人視資金情況支付貨款,三年內付清。如無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買受人有權暫停其貨款支付,直至出賣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掛賬完成為止。每筆掛賬金額扣留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由采購部門辦理質保金轉應付賬款手續,并陸續支付給出賣人。
2、國家調整稅率時,出賣人以不含稅價格為基礎,按照國家調整后的稅率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合同總價隨之調整。因出賣人偷漏稅款或開具發票不規范帶來的任何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六:運輸方式:出賣人以汽車運輸方式送貨至新大地煤業有限公司并完成卸貨,出賣人負擔所有費用。
七、交貨地點:晉中市和順縣新大地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八、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20個日歷天
九、包裝要求:出賣人嚴格按照與買受人約定的送貨時間及打包方式,將物資分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運輸至新大地公司,并卸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出賣人負責卸貨并負擔所有費用。 如買受人遇生產突發事故,急需物資保證生產安全,出賣人在合同約定范圍內需無條件配合;如出賣人拒不配合,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
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供應商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
十
一、 中選方案::分項中選。
十二、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6-12 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6-12 個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 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12 個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12-36 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
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
十三、?其他要求:?(一)違約責任:
1、若出賣人不能按時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的
0.5%計收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實際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所有實際損失。出賣人支付該違約金或賠償金的,并不能免除出賣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貨義務。
2、出賣人延遲交貨5日的,買受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按本條第一款追究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間和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免費及時修理、更換,出賣人拒不進行維修、更換或者經維修、更換無法達到買受人使用目的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返還貨款并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實際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所有實際損失。
4、出賣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事先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轉讓債權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實際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所有實際損失。
5、出賣人違約的,買受人有權從與出賣人發生的任何一筆應付賬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或賠償金。
6、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暫不執行代儲代銷管理規定等。
十四、南煤集團監督郵箱:nmjtwzgyjd@
163.com。
南煤集團監督電話:0353-2189241:
晉能控股物資采購分公司電子監督郵箱:jnkgwzcgjd@
163.com
十五、合同簽訂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