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車站管內手檢業務外包二次公開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KYSJ-2023-11-1
本招標項目為信陽車站管內手檢業務外包公開招標項目,項目業主為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信陽車站,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條件已具備,現進行公開招標。因前次招標采購失敗,現再次進行公開招標,予以公告,請合格供應商前來投標。若本輪公告后。公開招標失敗,招標人有權將本項目相關包件轉為其他采購方式。
一、招標內容: 2024年信陽車站管內羅山站、息縣站手檢業務外包。
1、項目概況:根據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安檢工作相關要求,“人身手檢崗位應為女性,按照‘男不檢女’的原則進行安全檢查。”現需將羅山、息縣兩站手檢(兼處置)作業進行服務外包,共需8名女員工。(見技術規格書)
服務期限: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因甲方原因,時間可順延)
服務地點:包件內注明的羅山站、息縣站。
2、招標范圍:詳見產品技術規格書(附件2)。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2、本次應標單位應具備的資格條件詳見招標公示附表(附件1)。
三、公示的媒介及時間
1、國鐵集團物資采購平臺(http://cg.95306.cn)上發布。
2、報名時間: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
注意:參與報名的投標商必須在國鐵集團物資采購平臺上完成注冊,否則將取消報名資格。
四、主要日程安排
1、招標文件發送時間: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下同)。
2、招標文件發送地點:可將以下四份資料發送掃描件至電子郵箱xyczbgs@163.com,并于信陽車站聯系人(詳見聯系方式)確認后自行獲取招標文件電子版。
3、投標人領取招標文件時須將以下四份資料發送掃描件至電子郵箱xyczbgs@163.com:單位授權委托書、《投標人申請表》、營業執照、購買人身份證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4、本項目文件不收取標書費,以《投標人申請表》(附件3)加蓋公章為準,必須填寫準確,否則不予受理。
5、投標人提出疑問的截止日期: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需在2023年12月14日17:00前,以書面形式(同時提交電子文檔到xyczbgs@163.com)遞交招標人,過時不再受理。
招標人答疑時間:招標人將在2023年12月15日17:00前,擬定書面答疑資料(補疑書)通知投標人。
6、招標人不組織現場考察,投標人可自行安排現場考察,費用和責任自負。
7、所有投標文件必須于2023年12月19日(周二)9:00-10:00在信陽車站機關二樓小會議室當面遞交給招標人,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開標時間2023年12月19日(周二)10:00開始,屆時請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參加。
五、聯系方式
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信陽車站
地址:河南省信陽市二七南街115號
聯系人:王蘭 電話:0376-6822132
郵箱: xyczbgs@163.com
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信陽車站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招標公示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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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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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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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車站管內手檢業務外包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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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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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SJ-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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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件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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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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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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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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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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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
3.投標人須具有國家A級或省級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其經營范圍含“安全檢查”。
4.投標人近三年內須具有國有鐵路運輸企業或其他安檢服務業績(提供合同或中標通知書)。
5.投標人須承諾中標后到武漢鐵路公安機關備案,并接受日常監督檢查(提供書面承諾)。
6.投標人不存在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集團公司信用評價、抽樣檢驗、招投標或物資供應中等因不良行為被限制投標,以及被國家鐵路局通報限制投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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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信陽車站管內手檢業務外包公開招標技術規格書
(一)甲方的服務需求
1.投標人必須承諾中標后無條件全部接收現有安檢隊員。
2.投標人必須承諾中標后應保持安檢人員相對穩定,年更換率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0%。
3.投標人必須承諾中標后建立健全安全檢查日常管理制度,設置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原則上對應每個車站設置隊長,兩站合計設置不少于1名的區域經理,負責車站安全檢查日常管理和工作聯絡。
4.投標人必須承諾中標后建立安檢隊員和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和考核制度,在勞動報酬上向重點崗位、骨干人員和管理人員傾斜,按約定依法為安檢隊員辦理社保。
5.投標人必須承諾中標后建立安檢隊員和骨干人員培訓工作制度,開展新招安檢員脫產培、在職半脫產全員輪訓、在崗培訓、職業技能競賽、每年審驗等培訓工作,確,F場安檢人員培訓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
6.如公安機關發現投標人投標材料作假或違反相關規定,可終止合同。
(二)乙方履行服務的質量要求
1.投標人為甲方提供的“危險品安全檢查”服務是指:依法對進入車站人員人身及其攜帶物品等,進行一人不漏,一件不漏,100%的安全檢查(簡稱安檢)。
2.危險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的物品和傳染病病原體及槍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違禁品是指國家規定限制生產、購買、運輸和持有的槍支彈藥、刀具、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竊聽竊照專用器材、迷藥、毒品等物品。危險品、違禁品具體品名以國家有關法規和原鐵道部發布的《危險貨物品名表》、《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等規定的品名為準。甲方提出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生產工具、生活刀具、利器、鈍器等物品納入檢查范圍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特殊時期政府及安全保衛部門對安檢查危工作有新的要求或規定時,應遵照執行。
3.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第一條提供服務的項目、地點、時間及金額的附表)配備足夠的安檢人員。
4.乙方應對所有進入車站人員逐人進行人身安全檢查(涉及女性旅客應由乙方女性工作人員實施)。對拒絕安檢的進入車站人員應當交由車站鐵路派出所處理。確保危險(違禁)品不進入車站 ,并對安檢質量負責。
5.乙方應當根據任務量和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勤務方案,杜絕漏檢、失控等問題的發生。確保進站安檢通道不擁擠、不堵塞、不排長隊,滿足客運生產組織需求。
6.乙方應建立健全職責清晰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負責任,漏檢、漏查危險(違禁)品發生重大安全問題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7.乙方在提供安檢服務期間,應嚴格按照甲方或甲方安檢辦制定的安檢流程(具體的安檢流程見附件一)開展好安全檢查工作,并應愛惜甲方提供的安檢設備,若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8.乙方在提供服務期間應遵守服務車站的相關規定,乙方工作人員在提供服務期間應憑工作證件進出安檢工作區域。
9.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造成旅客、乙方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員的人身、財產損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工作人員發生工傷、工亡,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旅客在接受安全檢查時,發生隨身行李物品意外損壞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分清責任,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11.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查獲的危險(違禁)品或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進行責任追究的人員,應當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乙方不得自行處理。
12.乙方提供安檢服務應接受甲方及甲方安檢辦的監督檢查。
13.乙方必須承諾中標后建立安檢隊員和骨干人員培訓工作制度,開展新招安檢員脫產培訓、在職半脫產全員輪訓、在崗培訓、職業技能競賽、每年審驗等培訓工作,確,F場安檢人員培訓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
14. 乙方必須確保安檢人員實得工資(含節假日加班費、高溫補貼費、社保個人繳納費用等),支付安檢人員應得工資(人均/月)不低于2550元。如乙方未完成對安檢人員繳納社保費用,差額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外包服務費中扣減。
(三)服務質量評價標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原鐵道部《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為確保乙方在提供安檢服務期間有序規范開展好安全檢查工作,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乙方負責進入車站的人員及其攜帶的行李、包裹和隨身物品的進站安全檢查工作。甲方按照本標準和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機構設置
第三條 在武漢局集團公司安檢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武漢局集團公司安檢辦為集團公司安檢工作管理部門。
第四條 乙方應設立專門的安檢負責部門,在公司董事會的授權下開展工作,下設片區經理、大隊長、中隊長和班(組)長,實行分層次管理,逐級負責。
第三章 安檢流程
第五條 乙方在安檢工作中應堅持“安全第一、嚴格檢查、文明執勤、熱情服務”的原則。按照“專人引導、專人值機、專人手檢、專人處置”的工作流程,確保安檢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原則上安檢員均應取得X光安檢儀值機資格,輪流值機。
第六條 控流引導規范?亓饕龑徫粦鶕土髑闆r,控制旅客通行速度和數量,對候檢旅客進行分流,確保安檢有序;應引導旅客將攜帶物品逐件通過X光安檢儀檢查,防止漏檢。
第七條 值機規范。X光安全檢查儀的值機應由取得安檢儀值機資格的人員擔任,操作X射線安全檢查儀器的安檢人員連續值機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每天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值機人員應按以下規范操作:
1.認真觀察視屏,分析影像,及時發現危險(違禁)品。
2.發現可疑物品立即示意手檢人員,進行開包檢查和手檢。
3.發現可疑物品,應要求進入車站人員進行復檢或示意手檢員開包查驗。
4.熟悉安檢儀器性能和操作規范,嚴格按規程操作使用查危儀器設備,定期清潔保養。
第八條 手檢規范。對所有進入車站人員進行手檢,對值機員或引導員提示的人員和物品重點手檢。手檢工作按以下規范操作:
1.手檢員在等待受檢人員作業時,應呈跨立姿勢站立,雙手后背。
2.手檢員在迎接受檢查人員時,呈立正姿勢站立,右手持金屬探測儀,左手示意進入車站人員停下,指向手檢臺,向進入車站人員明示:“請拿好行李,接受進一步檢查”。
3.將待檢者引到手檢位置,請其放下行李后,要求將隨身物品放入待檢筐內,并對筐內物品進行檢查。
4.對人身進行檢查,按先正面、后背面的順序進行。安檢員站在被檢人側前方45度角的位置,檢查順序應從左臂、左肩胛、左腋下、左前胸、腰部、左腿、左腳踝、腿內側至右腳踝、右腿、右前胸、右腋下、右肩胛、右臂;然后請被檢人轉身,對其背部進行檢查,依次由頭部、后肩、背部、后腰、臀部、右腿后側、右腳踝、左腳踝、左腿后側,排除可疑點后放行。
5.檢查中左手隨右手跟進,對報警部位或可疑部位進行觸摸檢查。不得遺漏腹、腰、腋、襠、踝等重要部位。
6.檢查過程中,要認真判斷報警部位是皮帶扣、紐扣等服飾還是可疑危險(違禁)品,對腋下、襠部、腰部、小腿等部位出現的報警要提高警惕,查明具體物品。
7.對被檢者行李進行開包檢查應由被檢者自行開包,被檢者拒絕開包的可在有見證人的情況下進行,也可交由公安民警進行。
8.檢查完畢,請被檢者拿好自己的隨身物品和行李離開,并說“謝謝配合!”。
9.手檢應堅持以下原則:女可檢男,男不檢女;不堵、不擠、不吵;人人手檢。
第九條 處置規范。對檢查出的危險(違禁)品和攜帶者交由公安民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對查獲的一般性物品、旅客暫存或自愿放棄物品,手檢員應會同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登記,并告知持有人的權利,寫明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特征,由持有人簽名后,一份交持有人,一份附卷。有見證人的,還應當由見證人簽名,按照規定進行存放。處置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進入車站人員在進站前,經檢查發現攜帶少量危險(違禁)物品的,經宣傳教育,主動選擇交送站的親友帶回或放棄該物品,應當允許進站上車。
2.未列入管制范圍內的生產、生活器具、利器、鈍器等應規勸攜帶者交送行的親友帶回或辦理行李托運。特殊情況下,車站應提供限制攜帶物品的保管服務,免費保管期限不超過3天,并出具保管單據,逾期視為主動放棄,由車站按自棄物品處理(要單獨登記造冊留檔備查)。車站應專門配置旅客待取物品暫存柜,指定專人分類妥善保管。但以下物品不得暫存:槍支彈藥、炸藥雷管、管制刀具、軍警械具、等違禁物品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飲食品、打火機、自噴壓力容器以及活動物等。旅客拒絕將危險品和限制攜帶物品交送行人員帶回或者自愿放棄的,一律不得進站乘車,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報警處理。
3. 攜帶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禁止進站上車。旅客攜帶有不能判明性質的物品,旅客又不愿放棄或作其他處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拒絕其進站上車。
4.符合規定限量攜帶的物品和依法辦理了運輸許可或持有證明文件佩帶的槍支彈藥,應當允許隨身攜帶和進站上車。
5.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安檢或經檢查發現攜帶有少量危險(違禁)物品的,經宣傳教育,持有人不愿交送站親友帶回或不愿放棄的,應當拒絕其進站上車。
6.在安檢過程中發現有國家明令禁止的爆炸裝置或有現行嚴重危害的劇毒、放射性、傳染性、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應由公安人員依法查處的物質,應當立即通知公安民警進行處置。
第四章 隊伍管理
第十條 乙方從事安檢的工作人員應符合甲方規定的條件,并相對固定,安檢人員的人事及工資關系隸屬于乙方,提供安檢服務期間的日常管理、考核由乙方負責,工資獎金、各類社保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招錄安檢人員須符合條件:
(一)志愿從事安檢工作;
(二)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品行端正;
(三)無違法犯罪記錄;
(四)由有安檢培訓資質的學;驒C構培訓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經武漢局集團公司安檢辦審核后方可上崗,并報局安監室備案。
(五)年齡45周歲以下,原則上為男女比例為1比9。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矯正視力在 1.0(含)以上,無殘疾,無色盲、無色弱、無高度近視等眼科疾病。
高速鐵路車站和省會所在地的新建、改建車站,安檢人員形象應與現代化車站相匹配。
第十二條 乙方每年應對安檢員進行不少于40學時的崗前集中脫產培訓;安檢員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乙方應根據鐵路運輸旅客安檢的需要,制作崗位教學大綱,配備相應的培訓設備,采取聘請專業人員授課、查危崗位實習等形式,進行法律知識和查危業務技能培訓。相關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應向其安檢人員提供制服、證件等必備物品,確保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統一制發的“安全檢查證”。乙方負責其安檢人員的食宿、交通、通信、勞動保護等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發現乙方安檢工作人員不符合或喪失上崗應具備的條件的,有權通知乙方調換,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換。
第十五條 乙方負責各車站安檢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并按照不同時段的要求和標準,組織開展工作,對每日客流在一萬人以上的車站要派員現場專業指導管理。
第十六條 甲方對乙方的安檢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按月進行工作質量評定,工作質量評定記錄通報乙方。由乙方加強自有人員管理,管理措施及落實情況報甲方安檢辦備案。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質量評定意見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評估。
第十七條 在X射線安檢區域內工作人員的健康保護,由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雙方每月定召開一次聯絡會,就管理中的問題進行通報,現場解決。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安檢工作的流程、標準和作業規范等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工作質量存在違約情況由甲方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責任追究。局安檢辦成員單位可持有效證件,對下列相關場所、設備、安檢服務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查閱相關臺賬資料。
1.對乙方的安檢服務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對乙方的安檢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查獲物品的處理和其它與安檢關聯事宜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對乙方與其它部門配合履職事項的監督檢查。
4.其它有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規定與安檢事宜相關應予監督檢查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在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時,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
1.要求乙方對檢查事項作出說明;
2.查閱、調取、復制與安檢工作有關的文件、資料;
3.實地查看乙方安檢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4.根據需要采取其他監督檢查方法。
監督檢查可以采取定期檢查、臨時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錄像監控等方式進行,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乙方相關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出示工作證件。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乙方的安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后,填寫《工作質量評定表》,如實記錄監督檢查情況和發現的隱患,并交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名確認。乙方相關負責人對記錄有異議的,可以說明理由;拒絕簽名確認的,甲方檢查人員應當在《工作質量評定考核表》上注明。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存在安檢隱患的,甲方有權出具《安全隱患提示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提高安檢服務水平。
第二十三條 乙方安檢工作管理部門的自身監督檢查每周不少于5個單位,安檢大(中)隊每周對管內全覆蓋的監督檢查不少于1次。
第二十四條 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追責或處理。合同未約定的,發現一次,乙方支付違約金100元。
第二十五條 其它未盡的事宜,甲方應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及時以書面的方式(加蓋公章)通知乙方并作為本附件之補充條款。
附件3:
投標人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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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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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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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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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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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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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冊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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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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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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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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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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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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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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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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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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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投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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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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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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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件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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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具備資質(對應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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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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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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