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綜合說明: 工程名稱:海河南道(機場大道-辛柴路)工程智能交通工程 建設地址:天津市津南區。 工程規模:新建道路規劃長度為2600米,擬用地面積為78290.5平方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給水工程、橋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道路工程:新建車行道面積約43939平方米,非機動車道12033平方米,人行道面積約16195平方米,規劃為城市次干路,規劃道路紅線寬度為30米;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生態邊溝,總長約3929米,新建2-d2200mm雨水壓力管,管長約750米;給水工程:新建DN400mm給水管,主干管總長2654米(其中球墨鑄鐵管2534米,鋼管拉管120米),預埋DN200支管180米,DN100消火栓支管54米;橋涵工程:箱涵主體結構長13.8米,寬30米,面積414平方米。跨度為兩跨凈6米;交通工程:新建標志26套,施劃標線約2730平方米,設置建A級波形梁護欄1218米,分隔欄桿3615米,安裝三個路口信號燈、電子警察、電子監控及通信鏈路,新建箱式變電站2座;照明工程:海河南道安裝路燈285基,安裝電纜及其保護管約6440米,安裝箱式變電站2座。綠化工程:綠化面積10815平方米。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天津市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合格,工程竣工驗收一次性合格率為100%。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45日歷天,應滿足發包人工程建設總進度要求,并應無條件滿足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變化要求,具體以招標人項目經理部要求為準。本合同工期如有調整,以招標人代表書面通知為準。由于投標人原因造成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完工日期或招標人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招標人支付合同價款的 2 ‰的違約金,延遲超過 20 天,招標人有權將分包合同約定的范圍及內容重新分配給其它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實際發生的修復費用上浮20%后由投標人承擔。如給招標人造成其他損失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