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2.2 資格要求:
2.2.1應答人須具有合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它組織經營證明。
2.2.2應答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證明或承諾)。
2.2.3應答人須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起至今至少1個偽基站偵測服務類相關業績合同,且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含稅50萬元。
(1)所提供的業績合同如為一次性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合同首頁、服務內容、簽章頁、金額等相關內容),同時須提供至少一張合同履行發票掃描件,金額認定以合同含稅金額為準,時間認定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所提供的業績合同如為框架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合同首頁、服務內容、簽章頁、金額等相關內容),同時須提供對應的合同履行發票掃描件。同一個框架合同下,金額認定以合同履行發票的累計含稅金額為準,時間認定以合同履行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
(3)上述履行發票的開具日期須在對應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項目首次比選公告發布前一日,且須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官網的查驗,否則不予認定,以評審當日官網查詢為準。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簽訂日期未寫明,則對應業績不予認定。
2.2.4應答人須具備中國通信企業協會頒發的通信網絡安全服務能力風險評估一級及以上資質。(查詢網址:http://www.cace-ns.org.cn/gzdt/index.html)
2.2.5應答人須為本項目組建不少于4人的服務團隊,且至少1人具備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頒發的注冊信息安全專業人員(CISP)證書。同時須承諾:團隊人員均為應答人自有人員,且駐項目現場服務人員不少于1人。(查詢網址: http://www.itsec.gov.cn)
2.2.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在執行的除外)的供應商否決其應答,以評審當日官網查詢結果為準。
2.2.7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供應商否決其應答,以評審當日官網查詢結果為準。
2.2.8應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的;
(3)被暫;蛘呷∠稑速Y格的;
(4)財產被接管或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的;
(6)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9)與本比選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2.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選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選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應答。
2.2.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